猫头鹰车志(ID:owlauto)讯,近日,苏州一起汽车维修欺诈案引发关注。据紫牛新闻报道,车主许先生2015年以公司名义花85万购买了一辆玛莎拉蒂,还花4万多购买了2018年3月31日至2020年3月30日的延保服务。2019年5月车辆行驶中突然熄火,许先生将其送至苏州某4S店检修,店方承诺更换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,维修后故障消除,许先生就未再核实。
然而,2025年6月许先生前往车管所年检时,却被告知发动机号与登记信息不符,无法通过。经查询,更换发动机需向车管所备案并提供海关进口单据、合格证等材料,而4S店当年既未交付相关手续,也未提醒办理备案。许先生通过法院调查令向玛莎拉蒂官方售后查证,发现2019年所换发动机竟是老旧展车拆车件,并非全新原装进口产品。
许先生因此将4S店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,要求返还发动机购置款275689.49元,并按价款三倍赔偿827068.47元。
庭审中,4S店从车辆所有权、诉讼时效、是否欺诈、发动机价款依据等方面进行抗辩,均被法院一一驳回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4S店使用其他车辆发动机为许先生车辆更换,未采用全新进口发动机保修,且未履行备案告知义务,构成欺诈。
不过,因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,许先生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,公司也出具声明同意其以个人名义主张权益,但法院认为许先生未能充分证明其个人为实际消费者,车辆应视为公司购买使用,不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“退一赔三”的规定,故驳回三倍赔偿诉求。最终,法院判令4S店返还发动机价款213253.6元,并赔偿损失10万元。
对此,许先生认为自己是实际消费者,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目前已递交民事上诉状,将继续维护自身权益。此事后续如何发展,猫头鹰车志将继续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