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店视频中霍先生与他朋友就餐的样子清晰可见。(来源:受访者)
信网·信号新闻4月16日讯 4月7日,市民霍先生在一家杨国福麻辣烫门店吃饭,没想到被探店博主拍进了商用的探店视频里。霍先生感觉自己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受到侵犯,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,探店博主却不理不睬。而涉事的杨国福门店和发布此视频的平台,一个表示无法提供协助,另一个则需要霍先生提供个人信息后等7天。截至发稿,该视频仍未删除。
吃饭碰上探店博主商业拍摄 未经允许就出了镜
霍先生向信号新闻(0532-80889431)介绍,4月7日中午,他和朋友在杨国福麻辣烫和兴路店吃饭。此后,有三个人拿着设备进店,并以店内用餐现场为背景,拍起了视频。霍先生说,这三个人轮流出镜,走动着选取角度,还大声商议桥段。虽然他和朋友都觉得有点吵,但也没多说什么。这个过程有30分钟左右,店家自始至终没有出来干涉。
4月9日,霍先生被朋友告知,在一段视频里看到了他。霍先生打开朋友发来的链接一看,自己那天就餐的样子清晰地出现在视频里。霍先生说,这样未经允许就把他人拍到商业视频里的行为让他感到被冒犯——自己只想安安静静地吃顿饭,却成了视频博主博取流量的背景板,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,这么肆无忌惮地拍摄、发布,是明目张胆地侵权。”
看完视频后,霍先生第一时间通过短视频平台私信联系发布者,但对方始终未予回复。
为肖像权讨个说法 店方不管、平台告知需要7个工作日审核
为尽快解决问题,霍先生又联系到视频的拍摄地——杨国福麻辣烫和兴路店,希望商家帮忙协调拍摄者删除侵权视频。店方答复称,视频拍摄者并非受邀前来,他们甚至都没在店里消费。这类博主通常会把团购链接放到视频里,以此来赚取佣金。店方对这类拍摄者没有约束力,甚至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,所以无法为消费者删除视频提供帮助。
霍先生也向短视频平台发起投诉,并按要求提交了本人身份证号、人脸识别视频、近期生活照等多项证据材料。平台告知会在7个工作日内,审核此类内容是否侵权。这让霍先生也很无奈,这意味着,7个工作日内侵权视频会继续在网络传播。霍先生说,他也曾报警求助,民警称,此类肖像权纠纷需要当事人本人到派出所报案,并协助取证。霍先生觉得为此事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太不值得,他暂时只能等待平台的处理结果。
未经允许被拍进了商业用途的视频里,又找不到让拍摄者停止侵权的快速渠道,霍先生将自身遭遇发到了社交平台。不少有类似遭遇的网友对他表示了同情,有网友指出,餐饮场所应该保证消费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,否则也应该为这种侵权行为担责。
信号新闻翻看了发布带有霍先生用餐镜头的视频账号,该账号发布了500余条探店视频,粉丝超过一万人。
律师:肖像权被侵犯 店方、平台均有责任
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、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表示,探店博主未经消费者同意,私自拍摄并发布包含他人清晰肖像的视频,已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律师指出,探店视频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,即便博主并非刻意拍摄消费者,只要画面中能清晰识别出特定自然人,且未征得同意就公开传播,就构成肖像权侵权,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、删除视频、赔礼道歉。同时,商家对店内经营秩序负有管理责任,对未经允许从事商业拍摄的人员有权劝阻,若未尽管理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,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;网络平台接到侵权投诉后,应尽快审核下架内容,拖延处理需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。(李如艺 徐基峰)